今日(8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对其中3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披露信息显示,这3家重点排污单位都存在屡查屡犯,长期超标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3家单位中,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的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广发)由大同煤矿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广州发展(600098,SH)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物流集团)参股3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广州发展证券部门,对方表示尚未听闻这则新闻,但其同时表示,同煤广发被挂牌督办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而记者发现,广州发展在这家环保“污点”频现的参股公司派有高管,且曾经试图转让股权但未果。
参股公司环保“污点”频现
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同煤广发2019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50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天。其中,氨氮超标2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天。
而这已经不是同煤广发第一次被通报污染物超标排放了。天眼查信息显示,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同煤广发收到了7次环保处罚,其中最高处罚金额达95万元,处罚原因为同煤广发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违规排放污染物,并在大同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后仍在生产运行,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
不过,尽管“屡查屡犯”,同煤广发在官网上还是声称,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相关制度,2019年一季度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一季度污水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然而,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第一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115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中,同煤广发赫然在列。名单显示,3月18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对同煤广发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云冈环罚〔2019〕第10号),处罚款100万元。
最终,同煤广发因屡查屡犯、长期超标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挂牌督导。生态环境部表示,将通过这种方式“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促进排污单位达标排放”。
对此,广州发展证券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公司有部门去处理同煤广发的环保问题,但由于是参股企业,其环保情况不在上市公司披露范围内,证券部门并不了解同煤广发被处罚的情况。
试图转让股权未果
同煤广发官网显示,同煤广发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是同煤集团“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发展八大产业的煤化工重点项目。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9.6亿元。
而天眼查信息显示,同煤广发一些高管的确有着广州发展背景。例如,同煤广发副董事长何永曾任广州发展替代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广州发展旗下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董事刘晓任同煤广发的董事。
据同煤广发官网发布的数据,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但利润总额仅为5.67万元。尽管一季度勉强盈利,但实际上广州发展早在2016年便试图转让这家企业。
2016年11月,广州发展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源物流集团转让同煤广发30%股权的公告。该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综合能源产业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司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广州发展决定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能源物流集团所持有的同煤广发30%股权。
但最终,广州发展未能成功转让同煤广发相关股权。
如今,生态环境部将对同煤广发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